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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清代军政衙署建筑。位于河北省保定市裕华中路。始建于明洪武年间。初为保定府署,永乐年间为大宁都司衙署。自清雍正八年(1730)直隶总督驻此,至清朝灭亡(1911)。
古城保定的直隶总督署位于河北省保定市裕华路,是清代直隶总督的办公处所,是直隶省的最高军政机关,是我国现存的唯一一座最完整的清代省级衙署。这座衙署启用于雍正七年(1729年),直到清亡后废止,历经182年,可谓是清王朝历史的缩影,历史内涵十分丰富,有“一座总督衙署,半部清史写照”之称。1988年1月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总督作为朝廷派出的命官,并逐渐形成官制从明代开始清代定鼎北京以后,总督、巡抚的设置进一步走向制度化,清初有一段曾经是督抚并存。不久,总督由临时派遣转为定制,由专管军务发展到综理军民要政,实际已成为地方最高军事、行政长官。
直隶总督署的前身可追溯至元代,元代为顺天路总管府所在地,明代为保定府署与大宁都司署、参将署,雍正七年(1729年),原来的直隶巡抚升任直隶总督,仍驻节保定,于是在原基础上重建了总督衙署。清朝灭亡之后,这里先后为直隶督军署、直鲁豫巡阅使署、河北省人民政府、中共保定市委等机关所在地。直隶总督署严格按照清制修建,东西广约130米,南北深约220米,占地总面积30000平方米。以更道相隔,衙署分为东、中、西三路,主体建在南北向的中轴线上,即中路包括大门、仪门、大堂、二堂、官邸、上房等,并配有左右耳房、厢房等,三开间的黑色大门上方,悬挂雍正皇帝手书“直隶总督部院”匾额,封闭式的格局和威严的气氛给人一种望而生畏的感觉。其它辅助建筑等如花厅、幕府院等分列在东西两路。这些建筑均为布瓦顶、小式硬山建筑,是一座典型的北方衙署建筑群。
在中国近代史上,直隶总督署曾与不少重要事件直接相关。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义和团运动如火如荼,保定是义和团运动的重要中心。同年10月,英、法、德、意四国侵略军进犯保定,总督署被占领。留守总督署的廷雍等清室官员遵照直隶总督李鸿章“以礼相待”的指令,命直隶守军撤离省城,任侵略军烧杀抢掠,然而,侵略者却在总督署大堂以纵容“拳匪”杀洋人、烧教堂的罪名嫁祸于人,将廷雍、沈家本等清室官员加以审讯,并处以极刑,枭首示众。外国侵略者端坐于总督署大堂审判中国官员,这在中华民族和直隶总督署的历史上都是奇耻大辱,也是落后必然挨打的惨痛教训。
直隶总督署大门前对称的两根旗杆由民国年间直鲁豫巡阅使曹锟初建(复建于1994年),各高33.6米,为全国古建旗杆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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