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强5A国际旅行社 品质旅游首选业务许可证:L-BJ-CJ0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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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办理涉外公证
部分商业文件需要做商促会认证
将公正好的文件和
认证费用递交给我们
将资料递送至外交部和
外国驻华大使馆办理双认证
认证完成后,第一时间
领取认证,并通知申请人
客户自行领取认证,或
通过约定的方式邮递认证文件
卢森堡使馆签证中心卢森堡使馆签证处
卢森堡大使馆在公证文书上盖章,证明公证机关或认证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和盖章属实。办理卢森堡认证的目的是中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卢森堡当局所承认,不致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域外法律效力。
使馆名称:卢森堡驻华大使馆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甲2号,盈科中心B座1701室;邮编:
办公电话:010-85880900;传真号码:010-65137268
使馆邮箱:pekin.visa@mae.etat.lu;使馆官网:http://pekin.mae.lu/cn/node_21087/node_25180
领区范围:
使馆名称:卢森堡驻上海总领事馆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一路12号四楼401-403室;邮编:
办公电话:021-63390400;传真号码:021-63390433
使馆邮箱:shanghai.visa@mae.etat.lu;使馆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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