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行证:
请确保您持有有效的《往来
港澳通行证》,并附有效签注。办证需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用A4纸复印,可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及原件,2寸淡底色彩照3张,到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理《往来
港澳通行证》同时,可分别申领赴港、澳的签注。
一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再次申请签注7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个人旅游签注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2寸淡底色彩照1张。特别注意当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三个月(含)时,出入境管理局不受理签注申请,不予
出境,证件持有人可自行前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通行证延期手续。
二、签注:
为了方便出行,根据需要选择申请三个月一次、三个月两次、1年一次、1年二次四种有效签注。现在赴港澳的签注种类共分位4种:L签注(即旅游签注,必须随团进出,有效期14天);S签注(即商务签注,持证人可在3个月内多次往返两地之间,每次可停留14天);T签注(即探亲签注,该签注分位三类:一个月一次,三个月一次,三个月多次三类);G签注(即个人访问签注,可申请一次或两次进入香港
澳门有效,每次停留不超过7天)。
三、过境:
持中国护照经香港前往其它国家或地区的过境旅客如能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包括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证件及供海外旅游并已经确认的续程车/船/机票,可于每次入境时获准在港逗留7天而无需事先领有进入认可。
例如:从香港到澳门在回到香港的话,只要在香港签注的7天以内,有澳门签证,可以允许一次进出。如此只需一次香港签注、一次澳门签注,从澳门回到香港后,入境处盖的章上面有标注接下来允许在香港停留的时间。
四、个人游:
现时,全国共49个城市的居民,可以“个人游”身份来港旅游。
五、快速办理入境手续
1)香港特别行政区通行证:持有有效护照而毋须访港签证或进入许可的经常访港人士,可以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通行证”。申请人必须在递交申请前十二个月内,曾访港三次(入境后离港前往中国内地或澳门地区后再返港的次数除外)或以上,而在这期间,并无不良纪录,或他可令入境事务处处长信纳,他的到访可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带来相当的利益。旅游通行证持有人可使用已设置的香港居民柜循简化的程序办理入出境手续。查询详情,可浏览入境事务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