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毕业证书、学位、成绩单公证(此为三个公证事项,按不同要求予以公证)
办理毕业证书、学位、成绩单公证须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明;
(2)当事人需公证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及相应的复印件若干;
(3)当事人遗失学历证原件的,应向原就读学校申请补发,如果原就读学校已经撒销,须提供原就读学校的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无学历证原件,申请办理学历证明书,应提供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2. 其他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要求而需要申办的公证事项。
注意事项:
当您前往国外学校(或教育机构)接受就学教育时,国外学校或签证机构会根据当地的要求及您个人的具体情况要求您提供各项公证。
温馨提示:
以上资料只需提供扫描件即可!如果您所提供的资料缺失,皆可办理,详询客服!
如果您不清楚材料情况也可以致电我们的专业客服:400-690-6676